1994年8月15日,省政府上报的关于《建设兰州商贸中心总体方案》得到国家体改委、国家计委、国家经贸委、国内贸易部、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联合发文批准。同时国家体改委同意将兰州市正式列为国家第18个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城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