马惇靖(1906-1972),字立青,回族,临夏县韩家集阳洼山人,马鸿宾之子。1939年夏,侵华日军进犯绥西81军防地,马惇靖指挥所部35师206团官兵集中火力,击退日军。是役,缴获日军汽车2辆、炮弹1车、子弹几十箱及一些枪支、军刀等军用物资。绥西军民大受鼓舞。1947年夏,马惇靖对国民党西北通讯社兰州分社记者谈话表示:百姓们视我们如豺狼,我们如此丧失民心,等于自取灭亡。
1949年9月19日,马惇靖赴中宁与人民解放军64军军长曾思玉签订和平解决协定,正式宣告81军起义。
1949年12月19日,81军被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北军区独立第2军,马惇靖任军长。 1951年3月,马惇靖任宁夏省军区司令员,所部整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北军区独立1师(马鸿宾次子马惇信被任命为师长)。1954年转任甘肃省政协副主席。1961年当选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。 |